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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单项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如何划分单项工程、单位工程?)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都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了术语解释,对比一下两个标准所解释的内容,其定义基本相同,但也有所差异。不同之处在于对单位工程的定义,两个标准解释的共同点是单位工程要具备独立施工条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不同点在于能不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工程。

事实上,在工程实施方面还有一项重要的标准不得不提,那就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该标准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其中:单位工程指的是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还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指的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的工程,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指的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的工程。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特点,参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定》等相关规范,笔者认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如下标准划分:

1.单项工程。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形成生产能力或发挥工程效益的工程。可划分为7个单项工程,即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其他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对应的是《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中的一级工程。

2.单位工程。指在同一单项工程内,按照工程类型基本相同、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和便于质量管理等原则划分的单位工程,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按其功能相对独立或便于组织施工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竣工后一般不能独立形成生产能力或发挥效益。以灌溉与排水工程为例,其单位工程分为小型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田间灌溉工程和排水工程,对应的是《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中的二级工程。而单位工程还可细化分为子单位工程,以小型水源工程为例,其可细化为塘堰(坝)、蓄水池、小型集雨设施、小型泵站、农用机井等子单位工程,这些子单位工程联合组成该项目的水源工程,为整个项目区提供灌溉水源,对应的是《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中的三级工程。

3.分部工程。按单位工程施工作业区、组成部位、结构形式进一步分解的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以小型泵站为例,其分部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泵房主体、进(出)水建筑物、设备安装等。

4.分项工程。根据工种、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构件类别、设备类别、使用材料不同划分的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构成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和合同支付审核的基本单元。以小型泵站的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为例,其分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垫层、模板、混凝土或其他砌体、预埋件等。